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纪胜贪污、受贿一案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。经审理查明,纪胜利用职务便利,在市场监管、二手车交易市场审批与监管等环节中谋取私利,长期收受他人贿赂,并侵吞公共财物,涉案金额巨大,情节严重。
法院审理认为,纪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无视党纪国法,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。其在担任相关领导职务期间,特别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准入、经营许可证办理、日常监管执法等方面,为多家企业和个人提供非法帮助,并借此索取、收受巨额财物。他还通过虚报支出、截留收入等方式贪污公款,数额特别巨大。
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书证、证人证言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,充分证实了纪胜的犯罪事实。纪胜对指控的贪污、受贿罪行供认不讳,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
法院根据纪胜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作出判决:以贪污罪、受贿罪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;对其贪污、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该案的宣判,彰显了济宁市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腐败行为的决心,尤其是在二手车交易等易滋生权力寻租的行业,持续释放出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”的强烈信号。宣判后,法庭依法告知纪胜享有上诉权利,纪胜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。
据了解,纪胜案发后,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专题警示教育,并针对二手车交易监管漏洞进行专项整治,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,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(完)